DalivanPicass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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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吃掉一只熊 福华 麦花

(一)首先你或者你们要找到一只熊
John是一只浑身金棕色的小熊,说他小,是因为他真的很小,不论是年龄,身高还是……总之他就是一只小熊。
但是John不是普通的小熊,不是因为他的毛色很特殊,而是因为,John是一只可以听得懂人话,说得了人话的小熊。
Harry曾经握着从人类那里偷来的酒瓶,醉醺醺的搂着John说:“你要小心,Johnny,那些可恨的人类会扒了你的皮,吃了你的手,最后把你那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挂在某个起居室的墙壁上!”
Harry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,仿佛下一秒她就要扑上来一样。
但是John是一只听话的小熊,他把Harry的话牢牢的记在心里。不能接触人类,不能跟人类说话,也不能做出听懂人类的话的样子。

Sherlock是个怪小孩,各种意义上的怪小孩。在别的小孩咿呀学语的时候,Sherlock已经能有吐出大段的话,在别的小孩子能够安安稳稳的抓着刀叉吃饭的时候,Sherlock就已经开始把食物放在各种各样的地方,爸爸的鞋里,哥哥的书包里,妈妈的梳妆盒里。
所以,Holmes夫妇决定,不能用对待普通孩子的方式对待Sherlock。
在别的孩子都有玩具的时候,Sherlock拿着自己感兴趣的书本,在别的孩子都搂着亲亲小熊的时候,Sherlock拽着死青蛙满屋子嚷嚷着做实验。
因此,Sherlock这个孩子在成年的时候,不意外的变成了一个高功能反社会的人格。
但是,Sherlock在心里也有一个小小的希冀,那就是拥有一只能够听懂自己说话的小熊。

John胆战心惊的害怕了人类好多年,他看见人类就跑,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那些可怕的人类看见他也跑,甚至有的还会扔给他食物。在John看来,那些可怕的人类,没有Harry形容得那么可怕。
他甚至跟一个孩子成为了好朋友。
那个孩子经常带着吃的来找他,一开始只是偷偷的靠近,后来他会小心翼翼的在John身边坐下,最后他俩会在树下靠着打个盹之类的。
那个孩子叫做什么什么 Holmes,名字太过饶舌,所以John没记住。
但是John很喜欢他,他悄悄的跟他约定,谁都不能泄露John的秘密,作为交换,那个孩子说出了自己的秘密。
他喜欢吃甜的,他希望有一只小熊,就像John一样。他希望自己的弟弟能听话一点,他希望……

只不过没想到,John最后又遇见了一个Holmes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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